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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干部缘何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时间:2015-7-8 19:19:53 来源:中国冤情网  浏览次数:

 山西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干部缘何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山西左权县五里堠村位于左权县城东南2.5公里处,全村316户,1054口人,耕地总面积1860亩,是全县34个中心村之一,也是新农村建设省级重点推进村,2009年被省环保局授予“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截至2014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底提高20个百分点。

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模、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等,决策权都在农户,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说。土地流转是路径而不是目的,不能为流转而流转。在土地流转中想要真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这不仅是农地使用权物权化的表现,更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理念的重要体现。土地流转的根本就是在于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即便当今社会的现实状况已经允许企业获得经营权来开展经营活动,但也应该时刻谨记土地承包权仍掌握在农民手中,不可采取强迫的手段让农民交出土地。

随着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下发,特别提到了要“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这就使得原本看似冲突的流转双方实现了共赢的局面。一方面,保护了农民与土地所存在的天然联系;另一方面,又促进了想要发展农业企业的用地需求。大家都知道土地关乎着农民的生死存亡,就在左权县五里堠这个村子里隐藏着一个令人吃惊的秘密。

案件回放:

一、大兴土木修建为由套取农民土地财产

据官方消息,2011,五里堠党支部、村委会带领全体群众,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建设山水生态园林村为方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利用人文、区位优势,积极实施跑动战略,使群众的生产、生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先后实施了“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西沟塘坝工程”,总投资410余万元;积极推行土地有序流转,与“宏远科技公司”合作组建了“左权县田园种业有限公司”;引导村民组建了“田森农业专业合作社”、“田远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走出了一条农业生产的新路子,彻底改变了原始的耕作方式,实现了农业机械化耕作、规模化种植、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现代农业模式。又先后投资50余万元,解决了村民人畜饮水;投资170余万元,实施了街巷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工程;投资40余万元,修建了“农民洗浴中心”和“农民文化活动中心”,使五里堠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2008年以来,投资30万元大搞环境整治,在全县农村率先实行“垃圾不落地”工程。推广节能吊炕100余户,生物质炉60户,改善了村民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可是,笔者2015612日到五里堠村调查发现,实际却是,大片良田荒芜至今,农民也没有收到相应耕地征占补偿安置,生活非常艰难,村民望着自己的土地和手里的承包合同欲哭无泪。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示范村、文明村?

二、五里堠村村主任白俊宏称“领导都忙着政绩,哪里管你百姓死活咧”

五里堠村村民向笔者反应村上以租代征的形式占用农民耕地,村民不愿意也得愿意。如果不愿意,村上的领导会动用一些社会上的黑势力镇压殴打,并且非法拘禁村民。随后,笔者走访了五里堠村,到了村主任白俊宏的家里。笔者向村主任白俊宏提出占地按照什么补偿标准给失地农民安置的问题。村主任回应笔者:“给村民每亩土地3万元补偿费算大价钱了,就在今年还有1.5万元一亩的呢。”笔者问:“村主任白俊宏征用农民耕地有多少面积?有相关部门审批批文吗?”白俊宏称:“一切手续齐全。”笔者提出看一下土地审批批文,白俊宏回答,你去国土资源局找去。白俊宏说,我们村450亩的农民耕地都是这样占用的。”笔者再次提问白俊宏“农民土地没有了,生活怎么办?”白俊宏称:“领导都忙着政绩,哪有时间管你百姓死活咧。”这样完全不顾及百姓安危的一个村干部,不仅让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的百姓恐慌,也让世人吃惊。如此乱征乱占,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这样下去,五里堠的乡亲们是承受不了的。随后,笔者打通了左权县土地局耕保科陈科长的电话,陈科长告诉我们,“自2014年换届他担任科长以来,就没有批过土地,只有在2005年有过一次山西省人民政府2005[182]号批次。”并且,五里堠村村民刘某向笔者反应,在2012年,父亲刘某因村干部违规占用自家土地前去上访被拘留,出来之后不久去世。

三、一份村委自拟承诺协议,要求注销农民《土地承包合同》

笔者调查了解到,五里堠村村委会决定私自拟一份只有单方的征地协议,要求农民在协议上方签字画押,同意将自己的土地出让。协议上没有任何失地农民安置话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农民耕地,国土资源部门制定两费:1、土地补偿费;2、人身安置补助费和失地养老保险费。并且规定,不允许在没有任何批文下随意注销农民土地承包合同。随着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下发,特别提到了要“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这就使得原本看似冲突的流转双方实现了共赢的局面。一方面,保护了农民与土地所存在的天然联系;另一方面,又促进了想要发展农业企业的用地需求。

与此同时,在土地流转中也要弱化政府的“强制意识”,增强其对农民的服务意识。确切地说,政府在土地流转中扮演的是宏观调控的角色。这就要求政府需不断加强自我定位,明确其在土地流转中的职责。在把位置找对找准后,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土地流转方面的作用,比如健全法律法规,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培养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综上所述,按照白俊宏的叙述,450亩的农民耕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三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格低于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何况白俊宏口中所述的450亩耕地占用已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很显然,五里堠村干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应受到严肃处理。希望得到相关部门领导重视,归还山西左权县辽阳镇五里堠村村民的长远生计。

责任编辑(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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