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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国的“山西程案”恢复重审并庭审结束

时间:2013-8-20 11:36:41 来源:中国冤情网  浏览次数:
 

轰动全国的“山西程案”恢复重审并庭审结束

被中国青年报、决策内参通讯、人民网、中新网、围观中国网、新华网、中国冤情网、中国廉政之窗、大公网等几百家媒体报道、轰动全国的“山西程案”——专业技术人员程常乐合法兼职收入广告提成(又叫组稿费)被山西泽州检察院指控为“贪污公款”的案,815日恢复重审开庭,进行了上、下午两次开庭。随着被告程常乐最后陈述的结束,宣告跨度两年、历经七次的重审开庭划上句号。

这次开庭的最大特色是被告程常乐唱“独角戏”。公诉人对程的反驳和反驳后的许多发问,均不发表意见,一次也没有回答。

参加旁听的人,除市民群众、程的亲友外,应程的要求,法庭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法院审委会委员参加,这是程案开庭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次。

这天上午9时,重审第六次开庭的法槌在山西泽州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敲响。

公诉方公诉人赵某首先宣读了太行日报社715日写给市检察院并提交法庭的《关于我社<太行日报· 县区版> 办刊经费和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程的辩护律师李才本对这一《说明》发表了意见。指出《说明》正说明了广告返还款是县区版联系广告的提成和有关开支,而不是公款。报社出具的原始单据则注明是“组稿费”。同时向法庭提交了人发【200078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的有关章节摘录和全国著名刑法、法律专家对“师李案”的论证意见及有关资料(注:程案与“师李案”为同类案)。

接着,法庭辩论继续开始。被告程常乐继续针对公诉方的兼职收入广告提成“组稿费”是贪污公款的错误指控进行反驳。

已历经三年又四个半月的程案审理,被告程常乐今天显得很疲惫,但又显得很自信。笔者注意到,他穿着凉鞋、未穿袜子的右脚明显肿胀,左右踝脚处各贴有一块土黄色的膏药布。

在上、下午的开庭中,被告程常乐共讲15个问题。其中上午讲9个问题,下午包括最后陈述讲6个问题。

程讲的第1个问题是关于他的“身份”。他说:“我是专业技术人员,不是公务员。”接着向法庭和旁听席的人们展示了他副高职称主任记者的评审表,省、市、县人事部门下发的他具备主任记者资格的文件通知,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工作单位县委通讯组的聘任文件通知,泽州县编办关于他是事业编制的控编通知单。

中央政策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可以兼职的。程只要证明了自己是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事业编制,就说明是可以兼职的。而他办泽州版,就是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受聘兼职的,符合政策规定,是正当兼职。

程展示完这些文件、证件外,第一次向公诉人发问:“请公诉人回答,我是专业技术人员还是公务员?我能不能兼职?”

公诉人不回答。

沉默稍许,程问审判长:“公诉人不回答怎么办?”

审判长说:“你已经讲得很清楚了,继续讲。”

程讲的第25个问题,分别是针对公诉方起诉他时讲的四个理由进行反驳。这四个理由是:“办泽州版的委托方是县委县政府不是太行日报社;是泽州县委通讯组在办泽州版而不是泽州版编辑部;广告返还款组稿费“三七分成”规定是程擅自制定而不是集体研究制定;县区版的产生是政府行为不是市场行为。”程摆出了铁的事实,充分说明公诉方讲的这些理由完全不符合事实。每个问题的末了,他都要向公诉人发问,让回答讲得对不对,若认为不对请展开辩论。公诉方与对第一个问题的表现一样,也是不予回答。程只好又问审判长怎么办,审判长还是说:“你已经讲清楚了,继续讲。”

在程讲后面的9个问题上,公诉人均是沉默,未发表任何意见。

在今天的庭审中,旁听席上出现两次掌声。

第一次掌声是送给程的辩护律师李才本的。当这位从业几十年的老律师讲到:通过程的案子和接触程,感到程是一个很敬业的人。他勤奋工作,不要报酬带病兼职,努力奉献,业绩很突出,发表了6000多篇稿件。但他家里却很普通、落后,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摆设。程的情况让他很感动。而公诉方为了办案,却要捏造程的犯罪事实和贪污数额,特别是还将程的政治面貌“群众”捏造成“中共”,行政职级别“副科”捏造成“副处”,硬要把这样一个同志搞成一个罪人,这让他又很气愤……说着,旁听席上响起热烈的掌声。

第二次掌声是送给被告程常乐的。程讲的第11个问题是:“在办泽州版上,我不仅不存在贪污,而且是努力奉献。”他摆出了不少事实。讲完后他说:“我尽职尽心为党为人民工作,尽力奉献,泽州检察院却把我送上了被告席,落了个如此下场,我很有怨气,但有怨无愧。我30多年的记者生涯,发表稿件6000余篇,获得各种荣誉表彰110多次,我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我所钟爱的新闻事业!”这时,旁庭席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被告程常乐在今天开庭的正式反驳前,首先向法庭和前来旁听的诸位说了几句心里话。他说:

三年多了,因为这个事,传唤、询问,刑拘、羁押,侦查、审查,起诉、开庭,中止、恢复,一审、重审,一直在法律程序中周旋。我的精神遭到了极大折磨,肾移植病身体受到了严重摧残。后来几个月的中止审理就是由于我的身体不能出庭而中止的。

三年多来,我一遍遍地想,一遍遍地扪心自问:我哪里有罪?罪在哪里?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兼职?还是媒体广告不能进行市场运作?(这都有政策)是我不该积极工作、带病兼职?还是我不该不要兼职报酬兼职、不该努力奉献?(这样做怎能说不对)百思不得其解,找不出答案。

我所进行的斗争是维权斗争,但更进行的是护法斗争。因为,要想维权,必须护法;只有护法,只有维护好法律法规政策不遭践踏,才能实现维权的目的。所以开庭以来,我讲得最多的是法律法规政策问题,而不是广告提成“组稿费”数字多少的问题。”

今天开庭程讲的第9和第10两个问题,是从17个方面驳斥公诉方对他的错误指控,其中13个方面就是从法律法规政策的角度进行驳斥的。

下午630分,轰动全国的“山西程案”重审结束,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姜利  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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